在「常故無變故,或便無知故。為何遍計說,諸過失無盡?」這個偈頌裡,佛教反問外道:「你基於什麼理由認為過失無法淨除,是因為過失是無法改變的常法?還是沒有方法可以改變?還是雖然有方法但沒有人知道?」
同樣的問題,我們也可以拿來問自己。
有因故由修,因對治盡故。由了知因性,知彼亦成立。
對於這個問題,佛教提出了三個理由反駁,分別是:①有因、②由修因對治盡、③由了知因性、知彼亦成立。首先,過失不是無法改變的常法,因為過失由因形成,它是無常法;其次,淨除過失是有方法的,因為苦有其因,因有對治法,只要修習對治法,苦就可以消除;第三,這個對治法並非無可知曉,只要明白苦因的根本是我執,如實了知苦因的自性,就會知道我執有對治品。
所以,苦可以被改變、有方法可改變,而且我們具備懂得這個方法的能力,所以我們一定能夠獲得解脫。不過,既然如此,為什麼我們還在這裡、沒有獲得解脫?
也許是因為對解脫的方法不希求。為什麼不希求?因為我們根本沒有看到輪迴的本質是苦,這是追求解脫最開始的一步,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。如果沒有「見輪迴為苦」的心,就不會探究輪迴苦的因,就算知道苦因是什麼,也不會有斷除的念頭,既然不想斷除,就算人家明白告訴你除苦的方法是證無我慧,你也不會對證無我慧生起希求心。
我們的現況是,甭說希求解脫了,我們甚至背道而馳地追求輪迴。導致這種狀況最主要的原因,是因為我們並不真正認識輪迴的本質是苦。這麼說來,在希求解脫這件事情上,出離心是非常重要的起步,沒有出離心,接下來的一切通通都被擋在門外了。
其他有情都有各自不得已的原因,所以至今仍然困在輪迴中,由於學法的順緣不足、逆緣充斥,所以沒有解脫;至於我們,沒解脫的原因只有一個,那就是不學!
只要有學,就會知道輪迴的本質是苦,而後繼續去修,內在就會生起想要探尋苦因的心;一旦認清苦因是我執,就會打從心底很想斷除我執,此時,你會至心希求解脫、精進學習解脫的方法、希求證無我慧。解脫有正確的方法可循,而且這個方法一直在,只要肯學,必然會解脫!
講到這裡,我想引用《釋量論》第一品第二百二十三偈做為補充。
減及依勝進,皆有逆品故,由習彼成性,有能盡諸漏。(第一品223偈)
「減及依勝進」的意思是,面對同一個人,喜歡他與不喜歡他的心,兩者有此消彼長的關係,一者增長,另一者就會減弱,這樣的變化是因為法性本然如此;同樣的,認識到獨立我不存在的智慧,或說證無我慧,這種心與我執,兩者的所緣相同但執持方式正相違,所以一者增長,另一者就減弱,這樣的變化是因為心的運作方式本然如此、法性本然如此。
「皆有逆品故」的意思是,凡是這一類的法,都具有與之相違的法類,例如我執有其相違品,也就是證無我慧。「由習彼成性,有能盡諸漏」的意思是,如果去修習證無我慧,內心自然會改變,就像之前講過成立瑜伽現量的理路一樣,透過修習可以形成內心的習慣,因此可以完全淨除諸漏的根本--我執。
心所的種類很多,其中有些彼此相違,有些彼此相順。同樣的,無明與智慧這兩種心,特別是我執與證無我慧這兩者彼此相違,而它們相違的這件事情本然如此,並不是後天被誰規定或製造的。相違的這兩種心,一者愈增長,另一者就愈減弱,既然如此,只要你願意埋頭苦修證無我慧,我執一定會被連根消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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