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月2日 星期五

62 - 四諦之苦諦(二)

摘自:2014.9.28  第十二講

講完「由業與煩惱而產生的有漏蘊體是苦諦」這個概念後,接著要說明這種由業與煩惱而產生的有漏蘊體的特質或自性。以下說明苦諦四個行相: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。

彼暫可得故,無常過依故,因自在故苦。
這段話說明苦諦的前兩個行相:無常與苦。首先「彼暫可得故無常」的意思是,因為有漏蘊體有時生有時不生,所以有漏蘊體的自性是無常。
「過依故,因自在故苦」的意思是,因為有漏蘊體是生老病死等苦的所依,而且受到因--業與煩惱的控制,所以有漏蘊體是苦。
有漏蘊體是苦,但我們沒看到這個事實,所以我們貪著有漏蘊體、執有漏蘊體為我,並且非常珍愛有漏蘊體。為了讓有情了解有漏蘊體的自性是苦,所以在苦諦的第二個行相裡說明這個道理。
因為是苦的所依,所以有漏蘊體的自性是苦。有漏蘊體如何成為苦的所依?看看以下這個例子。別人用棍子打你的頭,所以你說你的頭痛。在文字表達上,似乎領受疼痛的地方是頭,但實際上真正的領受者是心識。想想看,你的頭被打,為什麼你的心識會領受疼痛?
因為你的心識與你的頭之間有關連,所以打你的頭你就會痛;如果打別人的頭,或是打別的東西,你就不會痛。正因為有連結,所以才感受得到;如果沒有連結,例如,你的心與我的頭之間沒有連結,所以我的頭被人疼愛地摸著,你感受不到快樂;我的頭被人用力打了,你也感受不到痛苦。
只有在心識與身體有連結時,這個身體才是活的;一旦心識離開,這個身體就成為屍體。此時,就算被棍子打也不會痛。雖然人們覺得有些屍體很珍貴,但無論你對這個屍體做什麼,無論埋到土裡或是用燒成灰燼都沒有差別,因為心識已經離開,一旦離開,心識與這個身體之間的連結中斷,就不會再因為這個身體而領受任何苦樂了。
總之,無論你的色蘊被如何對待,你的心識之所以因此領受苦樂,是因為你的心識與這個色蘊有連結。明白這個道理後,再進一步想想,為什麼我們會領受身而為人的各種苦?因為我們的心識與人的蘊體產生連結;如果我的心識與畜牲的身體產生連結,我就會領受身為畜牲的各種苦;如果我的心識與地獄有情的身體產生連結,我就會領受身為地獄有情的各種苦。由此可見,我們之所以受苦,是因為我們的心識與有漏蘊體產生連結,用粗略的講法來說,這連結就是苦的所依。由於有這層連結,所以我們才會領受各種痛苦。
然而,這連結是怎麼開始的呢?以人為例,來自前世的心識進入今世的父精母血時,就是開始產生連結的時刻,這就是投生。「投」是一個帶著主動意味的動詞,藏文裡用的字是「取」。用這樣的動詞,是因為心識與父精母血產生的連結,並非來自別人的強迫或是天生,而是我們自己要的。要投生之前,由於顛倒的認識,我們把父精母血看成悅意的、會生起貪欲的對境,然後生起了「我要」的心,由於貪欲的趨使,心識進入了父精母血之中,心識與今生蘊體的連結從這裡開始,進而領受各種苦樂。
由此可知,這連結是自己產生貪欲後去拿的,這也是為什麼在「投生」、 「近取蘊」這些名相中,用的「投」字、「取」字,都帶有主動的意味,而不是被動性的字眼。
由於貪欲,我們的心識進入父精母血中,心識與身體的連結開始。這個連結的維繫,一方面靠著「業」,使得心識與父精母血暫時不分開;二方面靠著「我執」,我執把這蘊體視為我的蘊體而無法放捨。換句話說,由於業與煩惱,使得心識被束縛在有漏蘊體之中,這就是輪迴。
透過以上說明,若你心裡真的覺得蘊體的自性是苦,那麼你可能會想:「既然蘊體是苦的、是壞的,所以我不要蘊體,我不要再投生,我必須跟蘊體分開才行。」在這種想法裡,似乎「我」與「蘊體」是分開存在的。但這種想法正確嗎?「我」存在於蘊體之外嗎?離開了蘊體,還可以指出哪裡是「我」嗎?

這個問題,請大家回去再想一想。在平常的用詞裡,我們常說「我的身體」、「我的心」,似乎「我」與身心是分開的。我們的口裡如此描述,內心也這麼想。然而,事實跟我們心裡想的相同嗎?離開了身心,離開了蘊體,還可以指得出哪裡是我嗎?這個問題,請大家進一步去思考看看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