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諦第四行相:緣
由著我為因,於非樂樂想,於一切尋求,故愛是有依。
講集諦第四個行相時,除了說明貪是緣,也說明貪如何發揮緣的功能。透過「對我的貪」做為因,把非樂的想成是樂的,因此而去尋求並進入一切下劣的投生處。由此可知,貪是投生輪迴的所依。
「一切」的意思,泛指所有的投生處。由於無論投生到哪裡,自性都是苦,所以無論哪裡都是下劣的投生處。由於貪,我們甚至會去尋求進入很糟的投生處。明明很糟,為什麼還要進去呢?是由於貪著我,而把非樂視為樂,生起貪愛而進入下劣的投生處,所以愛是有的所依,是生於三有輪迴的所依。
「一切」的意思,泛指所有的投生處。由於無論投生到哪裡,自性都是苦,所以無論哪裡都是下劣的投生處。由於貪,我們甚至會去尋求進入很糟的投生處。明明很糟,為什麼還要進去呢?是由於貪著我,而把非樂視為樂,生起貪愛而進入下劣的投生處,所以愛是有的所依,是生於三有輪迴的所依。
離貪不見生,諸論師所說。
以前的阿闍黎曾經這樣說過,如果離了貪,就不會投生。總之,若有貪就會投生,若離貪就無法投生,由此可知,貪是有的所依。
「諸論師所說」,有哪些論師說過呢?例如世親菩薩在《俱舍論》裡說過:「見諦無能引,離愛無後有。」
無身不見貪,從身亦生貪,許彼因故許,是遣除親因。
對於自宗的主張,他宗提出了反駁,反駁的理由是「無身不見貪,從身亦生貪。」他宗說,因為若沒有貪就不會取身體,所以貪是身體的因。你的這種說法等於也是承許身體是貪的因,因為若沒有身體,也就看不到貪了。
自宗的回答「許彼因故許,是遣除親因」。自宗說,如果只說身體是貪的因,這是我贊同的;但如果你說身體是貪的近取因,那我就無法認同。我要駁斥的,只是「身體是貪的近取因」,而不是「身體是貪的因」。
若隨許此理,自害自所計。
這一段話,是自宗對順世外道的提問。自宗說,你們要用什麼理路來成立「身與心是彼此的俱生緣」的這種關係呢?如果你同意「身心是彼此的俱生緣」,代表在這輩子的身體形成之時,前一剎那的心識是存在的,等於是承認有前世,這樣一來,就與你們一向的主張「前後世不存在」相違了。
「若隨許此理」中的「此理」,指的是身心互為俱生緣的道理,「自害自所計」中的「自所計」,指的是順世外道主張的前後世不存在。
若生見貪故,謂與生俱起,同類生前成。
「若生見貪故,謂與生俱起」是剛才他宗提出的說法,只要有身體就有貪,若沒有身體就沒有貪,所以說身體與貪是一起產生的。這種說法並不合理,不合理處是「同類生前成」。如果貪與身體一起產生,那麼,由於最初產生的貪必須從其同類相續而產生,貪的同類前相續就是貪,而這個貪是在身體之前就存在,如此一來,也就無法一起產生了。
斷諍
投生輪迴的因果,統攝為十二緣起。十二緣起中,投生輪迴的因,除了無明、行與有之外還有其他的,但為什麼《釋量論》第二品裡只說了「愛」呢?以下是說明。
不知是有因,未說唯說愛,能引相續故,無間故非業,有彼有無故。
「不知是有因,未說唯說愛」的意思是,「不知」或說十二緣起的第一支無明雖然也是輪迴的因,但在此處沒說卻只說「愛」,原因是「愛能引相續」,這句話的意思是,在最開始時促使我們造業的是愛,「無間」的意思是,造完的業要感果投生的那個時候,滋潤這個業讓它成熟感果的也是愛,「故非業」的意思是,所以投生的主因不是業,所以在此處沒有提到它。為什麼業不是主要,愛才是主要呢?理由是「有彼有無故」,這句話的意思是,只要有煩惱就會有業,就算沒有業也會再度去造;若沒有煩惱,就算有業,也會因為沒有滋潤者,業無法感果,所以無法在輪迴中投生。
這樣說來,成辦輪迴蘊體最主要的因是貪,最根本的因是無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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