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0月23日 星期四

32 - 欲利生(十一)前後世 07

身不是心的近取因的理由

摘自:2014.9.16  第七講

以下偈頌的重點,在破除「身心的關係,就像燈火與燈光之間的關係」這種看法。在這種看法中,認為心就像燈光,身就像燈火一樣,身是所依,心是能依。

身無所增滅,由覺用差別,慧等能增滅。燈光等諸依,則非有此事,由彼此能勝,非不益於心。
這段話的意思是,燈火與燈光這個譬喻,並不適用於身心的關係上。燈光依靠著燈火而產生,所以它會隨著燈火的大小而變化;同理,如果意識依靠著身而產生,那麼智慧等意識應該也會隨著身體的狀況而變化才對,例如,身體被覆蓋時,智慧也要被覆蓋,身體長大了,智慧也要跟著長大,然而事實並非如此。
「身無所增滅,由覺用差別,慧等能增滅。」這句話的意思是,身在完全沒有增減的狀況下,由於內在心識的變化,智慧等意識也會有或增或減的改變,可見身不是心的近取因。
對一般常人而言,在沒有特別訓練的狀況下,心的快樂與否,深受外在事件與身體因素的影響;然而,受過訓練的人,就不會太受外界與身體的影響,只要透過內心的想法,就可以感覺到快樂,甚至對大多數人而言的不快樂因緣,他也有能力把它轉換為快樂的因緣。
一般而言,從暫時的角度來說,由於適當的飲食使得身體處在健康良好的狀態,心也會變得比較能夠思考;當身體疲累時,心會無法或不想思考,慧力無法增長。在這些例子中,乍看之下似乎是身體影響了智慧,然而這個影響的發生,並不是直接由身體造成的,而是身體影響身識,身識再影響智慧造成的。以上是「由彼此能勝,非不益於心」這句話要說明的內容。
「由彼此能勝」的意思是,雖然由於食物等影響了身體,造成智慧或增或減的差異,「非不益於心」的意思是,但這種差異是透過身識造成的,並不是由身體直接對意識造成影響。

有時貪欲等,以壯等增長,是從苦樂生,彼從調適等,內義近而生。
有人說:「身體壯大就生起貪欲,身體衰弱就生起嗔恚,這些都是我們看得到的事實,可見得意識會隨著身體的變化而變化。」佛教說:「你舉的這個例子,不足以反駁我的主張。」
凡夫的意識,大多是隨著根識而走。某些時刻,由於離開了觀察慧,所以在身體壯大時生起貪欲,身體衰弱時生起嗔恚,但這種變化並不是直接由身體造成的。
在身體壯大時產生樂受,因而生起了貪欲;身體衰弱時產生苦受,因而生起了嗔恚。換句話說,身體壯大並不是直接使得貪欲生起的原因,身體衰弱也不是直接使得嗔恚生起的原因。而且這些苦受與樂受,是由於身體內部大種產生了變化,在四大種協調時身體內部會產生舒服的所觸,從而產生樂受;四大不調時身體內部產生不舒服的所觸,從而產生苦受,之後再由苦樂受引發了貪與嗔。

由此說合等,使退失念等,由內義差別,生覺使變故。
同樣的,由於合雜病或是其他因素,使得記憶力衰退甚至完全喪失,這也不是由身體直接造成對意識的影響;而是因為身體內部產生了特別的所觸,從而生起特別的身識,之後,隨著身識而起的意識再以之為所緣,造成記憶力衰退甚至完全喪失的結果。

如有續差別,由聞猛虎性,及見流血等,便發昏迷等。
就像有些膽小的人,聽到了老虎的叫聲,看見別人或自己流血就昏了過去。這種狀況中,明明身體並沒有怎麼樣,但由於所緣境的差別而昏了過去。

故定由何性,作用隨轉心,彼無則不生,故是依於心。
綜上所述,後心一定是隨著前心而產生,沒有前心就不會有後心。由此可知,心的所依是心,並非唯依於身而產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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