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行相:妙相
有人繼續提出質疑:「因為有獨立的我,所以才會被束縛在輪迴中,因為被束縛在輪迴,才會想要解脫,求解脫而獲得解脫的我,將會因此獲得滿足的快樂。所以,如果受束縛的我不存在,那怎麼行?」
基於上述的想法,所以外道認為有一個常法我,往來於輪迴於解脫之間,而且無論輪迴或解脫,這種我都不會改變。外道認為,正因為我是常法,所以解脫與輪迴的安立才合理;但自宗認為,如果我是常法,解脫與輪迴將變得不合理。
生苦因即縛,於常何有彼,不生苦因解,於常何有彼。
「生苦因即縛,於常何有彼」的意思是,產生苦的因是煩惱,煩惱是輪迴的能束縛者,但如果我是常法,就不應該受到煩惱的束縛,也不會因為煩惱而產生種種的苦。換句話說,如果我是常法,就不應該有我被束縛,我也不會因為煩惱而成為受苦者。
「不生苦因解,於常何有彼」的意思是,解脫的因是證無我慧,證無我慧是輪迴的能解脫者,如果希望苦不要產生,就要有能夠從苦中解脫的因--證無我慧才行。如果我是常法,那就不會有從沒有解脫到解脫的這種改變了。因此,如果我是常法,將無法安立輪迴與解脫。
佛教與外道在見地上最大的差別,就在於是否承許「離蘊之外的我」,外道認為我與蘊體的體性相異,我另外存在於蘊體之外。然而,有一些為數非常少的佛教徒,毗婆沙宗的犢子部,對於我到底是不是常法,我與蘊體的體性到底是一還是異,他們的回答是「無可言說」。犢子部說:「我不是離蘊而有,但我與蘊體的體性也不是同一。同樣的,不能說我是常法,但也不能說我是無常法。總之,獨立的我存在,補特伽羅有我,但這種我到底是常法還是無常法,則無可言說。」
總之,犢子部承許補特伽羅我,但不承許我是常法,也不承許我是無常法,而承許一種無可言說常與無常的我。犢子部說,雖然承許補特伽羅我,但這種主張並不會有輪迴與解脫的安立不合理的過失,因為我並沒有主張常法我,也沒有主張無常我。
不可說無常,彼非任何因。於不可說中,縛解皆非有。
這段內容是自宗對犢子部的反駁。「不可說無常,彼非任何因」的意思是,如果補特伽羅我不是無常法,那麼它就不會是任何果的因。「於不可說中,縛解皆非有」的意思是,由於你的主張裡,沒有承許我是無常法,也就等於無法安立輪迴與解脫了。
若自性無壞,智者說彼常。棄此可羞見,當說彼是常。
「若自性無壞,智者說彼常」的意思是,如果我不是無常,那麼我就不會壞滅,對於不會壞滅的法,智者們都說那是常法。自宗說,「非常非無常」這種主張,只會讓你丟臉而已,所以我勸你還是放棄這種主張吧。只要你認為我是獨立存在的,不如乾脆直接承認外道的主張--認為我是常法,這樣反而好一點。
以上講完滅諦的行相,之後將說明道諦的行相。這部份的內容包括:首先成立證無我慧是解脫道,接著遮破證無我慧之外的其他道路,而後確立證無我慧是道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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