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幾堂課裡,可以看到自宗與外道的辯論,模式大多相同。自宗與外道都看到貪會造成苦,於是外道提出他們認為可以根除貪的方法,自宗則提出反駁的論點,指出外道的方法行不通的原因何在。
這些辨論進行得很仔細,理路也有一點繁複。然而,說實在的,身為學習者的我們,如果心裡對於「貪欲是苦因」這個前提並不認識,那麼現在講的這些辨析其實意義不大,祖師與外道這些論辯對我們講再多都沒有用。
貪欲是苦因,這是我們必須要有的認識,外道多少也知道這一點。所以,我們必須要有的認識是,以日常生活為例,我們內心所有的不快樂,全都來自於某個貪欲;讓你的心亂掉的、日常生活中的不快樂,必定都源自於你的某個貪欲。
想要一個東西卻得不到,為什麼會讓你不快樂?因為你對那個東西有貪欲;如果對它沒貪欲,得不到就不會造成你的困難。這種「我要」的貪欲,屬於三種愛中的「欲愛」;三種愛中的「壞愛」,則是一種「我不要」的貪欲。不想要一個東西,卻又不得不要,你的心就會覺得很辛苦。
明明不想要某個東西,但它來了,讓我們不快樂了,於是我們朝著外境拚命努力,設法把那個東西排除掉。在此同時,如果我們也朝著內心努力看看,把不想要它的心改變一下,一旦內心的壞愛消除了,不快樂就會跟著消失。朝向內心努力是一個方法,只不過我們平常很少用它。
現在我面前這張桌上放著很多東西,包括了你們的錄音筆和我的平板電腦。如果桌子突然倒了,桌上的東西摔到地上,你們的錄音筆摔壞了,我的心不會怎麼樣;但如果我的平板電腦摔壞了,我會非常不快樂,因為我對平板電腦有貪,對你們的錄音筆則沒有。錄音筆壞了,那就看錄音筆是誰的,誰就該不開心了。從這個例子很清楚知道,難不難過,與貪心有關了。
如果有人拿棍子敲壞你們的東西,我不會很擔心;如果弄壞我的平板電腦,我的心就亂了,我會很生氣。由此可知,生不生氣與有沒有貪心有關。
同樣的,如果我對某一類物品的貪心很重,而我朋友擁有一個品質更好的同類物品,我會嫉妒他,如果我沒有貪心,就不會嫉妒。例如,我朋友擁有比我更多的垃圾,我才不會嫉妒他呢!因為我對垃圾沒有貪心。由此可見,嫉妒的產生也是貪心造成的。
讓內心不快樂的因,包括生氣、嫉妒等,統統都是由貪心產生的,而且這貪心並非微細的貪,而是粗分的對色聲香味觸的貪。
要暫時不讓這些粗分貪欲產生,外道也做得到,有些印度外道的修行人,他們真的可以暫時讓這些貪欲不產生。然而,因為產生貪的根本原因還在,所以這種能力還是會衰退,雖然暫時沒有粗分貪欲,但維持幾年之後,又生起粗分貪欲。有人暫時壓伏粗分貪欲心,誤以為自己已經完全消除貪欲、獲得解脫,等到臨終之時看到自己即將再投生,因此而產生邪見,認為解脫根本不存在。
稍微好一點的狀況是,雖然他說自己解脫了,但從我們的角度來看,他只是暫時消除了粗分的貪欲,沒有對色聲香味觸的貪,但依然有細分的貪欲,所以他會再度投生。而投生處,由於沒有粗分貪欲,所以他不會投生到欲界,會投生到色界成為上界的天人。
投生成為上界天人,只會領受三苦中的壞苦與行苦,不會領受苦苦。但由於貪的根本依舊在,所以他會再度生起對人或惡趣的貪欲,最後又再度投生欲界甚至惡趣。
由上可知,貪促使我們去造投生輪迴的業,貪也滋潤業使之成熟感果,就在投生的那時,也是由生於貪欲而投生。所以,若要完全從脫離痛苦,就必須消除貪才行。《釋量論》在此處就對消除貪的方法,做了很多的研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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